生逢乱世,一个人能恪守底线,利用职务之便,尽力为民做好事,在大局上能与国家利益保持一致,实属不易。固镇县人王维周就是这样一个人。然而他的结局却是病逝于看守所。
王维周(~),原名王宗诚,字维周(或为舟),今固镇县城关镇菜园村华庄人。8岁读私塾,6年后与其弟宗培在曹巷口经营恒守泰酱菜店。
民国7年(),王维周被灵璧县财务局长、省参议员徐佛舟举荐为固镇完小校长。7年后,又任固镇团防局长兼完小校长。他除变卖家中五六十亩田地资助学校外,还于民国16年()主持砸坏神像、拆毁庙宇(固镇有庙宇二三十处)的活动,并动意将三四十顷庙田收作学田以充当办学基金。僧侣们受劣绅刘子久(沦陷后任伪灵璧县长)、徐荫堂等人支持,到县、省告了3年状,而王维周却在徐佛舟等好友的帮助下打赢了官司,把大部分庙田划为校产,为固镇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
民国18年(),王维周接任固镇商会会长(兼完小校长)。他组建棉纱、布匹、百货、杂货、糕饼、饭馆、客栈、粮行等各业公会,开创了商界的新局面,使商会真正成为代表商民权益的群众团体。王维周待人谦和,结交广泛,热心公益,办事认真,既受到官府的信赖,又得到平民的拥戴。不管是社会矛盾,还是家庭纠纷,人们总要找他评断。
民国20年(),国民党第一集团军四军某团下级官兵闯进几家商店敲诈财物并殴打商民,社会反映强烈。王维周设宴款待该团团长和参谋长,极力佯称其“爱民如子”、“治军严明”后,让受害商人当场请愿。团长碍于情面,即命参谋长下达手令:“凡驻军官兵再有擅入商号者,杀!”遂使市面迅速安定。平时,他也经常宴请地方税务官员以减缓苛捐杂税,维护商民的利益。
固镇老街民国24年(),完小教师王敬农被人密告说是共产党,灵璧县教育局即派人前来检查并勒令校方将其辞退。王维周主动承担“管教不严”之责并加以担保,才平息事态。
王维周在出任商会会长的次年,主持兴建全镇首座三层楼——商会办公楼,并在楼顶阁亭内悬挂约有吨半重的铁钟以报火警(抗日战争爆发后兼报空袭信号);又发起组建民间消防队,对保卫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起到一定作用。民国25年(),他积极协助国民党固镇区政府筹集资金、征召民工,在镇东开辟北起菜园、南至浍河岸的通道(今废),改变了老街每逢集日拥挤不堪的局面。他还筹办小本经营借贷所,从而救活了不少“晴天吃饱饭,阴雨借瓢面”的店铺和摊点。
民国27年()5月固镇被日军侵占后,王维周愤而辞职,到国民党第一路抗日游击支队解斌部任团长。秋,该团在濠城被日军打散后,王维周只身逃往蚌埠,因汉奸告密而被捕,关押在日军警备司令部。次年,由蚌埠伪商会会长高慰轩等人保释出狱后返里经商,并参加不食烟酒的家理教,拒绝社会活动。王维周不仅自己不与日伪汉奸打交道,不许本家晚辈为他们做事,也不许几家近亲的子女到沦陷区求学。
民国34年()8月,日军投降后,王维周再次出任固镇商会会长。秋,灵璧县国民政府因县城一度被解放军攻占而迁来固镇。县长赵觉民以“举光复大业”和“财政维艰”为由强行向商民“收借”巨款,不从者则以“发国难财”和“通匪(诬称共产党)”的罪名论处,致使许多商号倒闭。12月,王梦林、黄汝骥等商界青年串联各商号向国民党安徽省政府和南京中央政府状告赵觉民,各界也纷纷组织清算赵觉民帐目委员会,甚至固镇各保保长和在蚌埠求学的固镇学生也都卷入了这场声势浩大的“反赵”斗争。赵觉民惊恐万状,一夜之间突然将王梦林、黄汝骥等16人逮捕。一贯同情商民的王维周急赴南京,与先期前往告状的徐佩、殷西楼等人会合,并于次年初组成控告赵觉民告状团,直接领导“反赵”斗争。经过半年的努力,终于迫使中央政府撤换了赵觉民。
民国36年()春,余名灾民流入固镇街头。王维周协助灵璧县救济院院长褚宪廷向联合国驻蚌埠救济总署告急求援,并要求国民党灵璧县政府开仓放赈。事成后,则由商会出面每天施粥两次,发放微薄衣物,以解决灾民的燃眉之急。
民国37年()冬,王维周弃职携眷逃往南京。次年3月,他在梅农新村参加各界为迎接解放大军过江的秘密会议,当场被国民党军统特务逮捕,关押于卫戍司令部第三处临时监狱,直到南京解放时才越狱逃出。
年镇反运动中,王维周因逃亡在外,被灵璧县公安局捕回;冬,病逝于灵璧县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