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蚌埠9个项目拟获表彰奖励,有你

                            

7月12日,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对拟同意的市县级党委和政府年表彰奖励项目的公示》,拟同意全省各市县级党委和政府年共开展个表彰奖励项目。

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和安徽省《贯彻〈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市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项目每年不超过2个,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项目每年不超过1个。经研究,拟同意全省各市县级党委和政府年共开展个表彰奖励项目。

其中,蚌埠市拟开展的表彰奖励项目有9项。

详情如下:

蚌埠市拟开展的表彰奖励项目(9项)

1.蚌埠市工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蚌埠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怀远县教育质量提升奖

4.五河县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固镇县“固镇好人”表彰

6.龙子湖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奖

7.蚌山区“五大发展”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8.禹会区“新时代新作为”表彰

9.淮上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奖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上述表彰项目进行全省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年7月18日17时30分前通过电话、邮箱、信函等形式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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